在激光光源系统和短焦投影技术双双成熟的背景下,投影作为电视产品的一种选择,更拥有了进入普通家庭的价值。结合近年来投影光阀等系统组件价格的不断下降,设计和生产高水平的投影电视、激光电视,将成为有效解决传统显示技术"画面不足大"问题的关键技术手段。
这优势使得激光电视,市场瞄准的是传统平板技术难以达到的大尺寸市场,同时亦可以实现更低的成本和售价、可以满足更近距离的欣赏需要——这正是很多普通家庭对超大尺寸电视的基本定义:应用方便、维护简单、近距离观看时眼睛刺激性明显较少!
在激光光源和高效能荧光粉领域,国际市场也处于一个相对竞争不充分、准备有限的状况。比如,松下自身对荧光粉研究比较深入,索尼、夏普对激光器工艺和材料也一直有深入的研究。相比之下,国内企业,包括投影和彩电阵营,多数企业的研究方向只是"应用产品层面的"。这进一步限制了,国内激光电视企业的市场话语权。
一方面,电视企业涉足这个行业不久,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产业力量;另一方面,投影厂商对电视市场、家用产品一直不甚熟悉。投影机产业推动家用产品的发展也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但是成绩一直不如人意——碰壁远多于成功。
各方都希望谋定而后动,各方都希望少投入多分蛋糕:这是激光电视市场的一个现实局面。日企投影军团,凭借上游技术(光阀、光学、IC、激光器、荧光粉)的优势,自然不愿意承担探索性的风险;本土彩电企业在该领域存在市场和技术的断链,投入观望意识比较强;台系和欧美投影企业,在彩电市场上刚刚经历过10年的失落期……
笔者所讲的是营销,而不是销售。二者的区别在于,销售存在于流通环节;营销存在于制造环节——营销是在制造产品的文化属性和软实力。营销成功的案例,近的有小米,远的有苹果。笔者认为,激光电视能否成功或者快速发展的关键,就在于能不能有这样一个"文化上的领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