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与IT的不解缘

IT彩电相互渗透:

   联想曾经表示,自己的智能电视“就是PC”;微软也在计划将XBOX变成智能电视主机;小米已经在开拓自己的“盒子”电视市场;乐视网也对这一块蛋糕虎视眈眈……在众多IT企业抢食智能电视市场的同时,彩电企业以同样的“智能技术”路径渗透传统PC市场,特别是渗透配合大屏幕电视机应用的,“家庭客厅娱乐PC”市场,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国内最早进入电脑市场的家电企业是海尔。但是,就是这个全球第一白电巨头,国内绝对第一综合家电企业,却在电脑市场摔了跟头。不过,对比创维、海信和TCL等企业的PC市场的拓展情况,海尔电脑目前已经算是家电PC厂商中的佼佼者。……

2011年海信推出了自己的平板电脑:虽然海信更愿意称其为I.TV。2012年,三季度创维则推出可“I.KAN”云电视主机产品。这两款产品在形态上相差万里,但却都具有“电脑”的模样。

 

上游市场的“纷纷”跨界

PC核心的新变化

  无论从CPU为核心的硬件上,还是从微软为核心的OS软件方面,不同的厂商和消费者真正在为一个不属于INTEL的PC时代做准备:这就是智能PC时代!实际上,最初的智能PC产品就是智能手机、后来还有平板电脑,以及智能电视——在这些领域INTEL已经处于劣势。ARM智能阵营现在缺乏的只是一关键的传统PC形态产品的突破者。这种市场格局的转变,给予了IT企业进入TV等家电领域的机会,也给予了TV等家电企业进入IT市场的机会。

2012年6月份的时候,AMD就已经透露会在明年的APU中引入基于ARM Cortex-A5架构的TrustZone硬件安全技术.但是,AMD的计划并不仅仅如此。AMD还将会设计基于64-bit ARM架构的处理器:这一变化将彻底打破传统PC与智能设备在CPU上的“分割线”

Android(安卓),谷歌最新版的操作系统,4.0版本开始,将只提供一个版本,同时支持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视等设备。这是人类首个跨越三个硬件平台的“OS”系统。同时微软最新的WIN8系统也将采用类似的策略,向跨平台通用方向转型

 

盒子还是“智能电脑”

如果有这样一个产品:

   有一台这样的产品,win8的ARM版操作系统,具有键盘鼠标的输入输出,具有音视频输出,具有USB通用接口,内置硬盘,具有大容量内存和强悍的高通四核高主频ARM cpu……但是,这台产品不具有配套的显示器和任何接受电视信号广播的功能。如果消费者将这台产品摆在客厅和电视机连接,那么这台产品应该叫什么?机顶盒还是电脑呢?这样的设想并不是不切实际的空谈。现在有些消费者将平板电脑和电视连接,并使用特质的键盘鼠标(可能是无线的)来进行输入输出操作,并在电视上玩游戏、看网络大片。这种玩法和以上的假设产品的关键差别仅在于,平板电脑拥有触摸屏幕,而假设中的那台设备就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主机而已。

电视机顶盒为什么叫盒子呢!表面看来是由于这些产品是放在电视顶上的(对于传统的CRT产品而言),因此而得名“电视机顶盒”,简称盒子。但是,本质上,盒子这个概念却包含另一层含义:盒子是用来配合电视使用的,是“看电视”的辅助设备——在应用体系中,盒子处于从属地位,电视则处于支配定位。但是,反叛者来了!创维I.KAN盒子的名字居然叫做“云电视主机”:这个盒子居然是“主机”,是在应用体系中居于“主要地位的机器”。

进入2011年以来,TCL、长虹等企业都在加强智能手机市场的攻势,海信甚至在推自己的“平板电脑电视”。这些企业不仅意识到了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与传统彩电和新兴智能彩电配合应用的重要性,更意识到了一个“泛通用计算市场”的来临。就像联想规划中的四屏一云:PC、TV、PHONE、PAD只不过是计算设备配给了不同的形态、不同的技术和不同的应用功能的“同质”产品,他们都将在同一个互联网上找到“相互沟通共存”的基点。

 

监管之“困”

监管难题与三网融合:

   如果一台产品,显示器巨大(和主流电视机一致),采用智能电视或者智能手机类似的ARM计算架构,没有任何电视信号接收处理功能,没有内置网络电视软件,但是消费者把他放在客厅,通过自主安装互联网上的程序(几乎都是免费的),欣赏很懂来自CNTV或者新浪,更或者网游自主上传的娱乐视频内容——那么这台产品就是代替了原来电视机的功能,但是他是电视还是电脑却难以得出结论。在其上播出内容、传播内容,要遵循电脑,还是电视的规范也成为一个政策性难题。

   一定意义上,三网融合只是广电网络的一项愿景:实际的情况是,通信网络成为IP互联网的一部分;宽带互联网路接过以往电视网传播视频内容的责任;传统电视网络要么退出市场,要么进行自由互联、双向沟通的改造,将自己变成互联网——三网融合不是互相融合,而是互联网融合通信网和电视网,是电视网的改造、变迁和消亡。

从硬件角度看,传统的电视机和电脑都属于工信部管理,而且基本可以认为是备案制的。只需声明自己做什么,并通过质量检测,就可以生产。广电部门可以看做是“内容监管”机构。由于“内容”制作、传输的特殊性,广电部门对内容监管如果要做到位,那么最好的方式是审查和牌照模式。即事先审查内容的创造、制作和成品,颁布许可令;对内容传输和供给网络颁发许可牌照。

广电部门的这种内容监管体系却并不完整:广电部门对内容的创作和传播的监管在“网络”这个新兴领域都是“虚弱的”。例如,网络视频如果来自个人,他的适当性只由播出机构审核,其合法性主要有个人负责。广电对内容的监管,呈现出在网络上尽可能严格,但是受制于技术和历史原因不能完全做到监控。

现有的监管问题都来自于历史的“技术局限性”。历史上,互联网是一个开发的、兼容的、自由的系统;但是广电网趋势一个从服务器到终端的单项的、树状应用的、局限的、封闭的网络。问题是,现在新兴应用和新兴技术下,这两个网络已经在同一设备上被相辅相成的使用。这就导致两种历史脉络形成的监管体系的碰撞和一系列就有方式、方法的不适应性。

 

站在不断演进的智能计算技术的基础上,智能电视只是电视厂商未来蓝图的一小步。就像PC企业在介入智能计算和智能电视领域一样,彩电企业完全可以凭借智能电脑,进入传统PC市场——虽然这种转变将很艰难,但是在彩电娱乐网络化,电视网络逐渐被互联网战胜的背景下,任何行业性的壁垒都不足以阻滞技术进步带来的产品业态、应用方式和消费者购买习惯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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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郑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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